話語意義也在現代語義學的研究範圍之內,盡管也有人把話語意義納入語用學的研究範圍。美國哲學家查爾斯•莫里斯于1938年在《符號理論基礎》一書中首先使用了“語用法”這一術語,語用學在20世紀70年代以後成為一門新興的學科。語義學研究的是句子的認知意義,是不受語境影響的意義;語用學研究的是話語行為的意義,是在語境中才能確定的意義。話語意義主要涉及指示、語用含意、前提關系、言語行為等方面的內容。
語義學研究意義,既可以研究自然語言的意義,又可以研究邏輯形式統統中的符號解釋。語義學是一門跨學科的學問,不僅語言學研究語義,哲學、邏輯學、心理學、人類學等學科也研究語義,但和語言學研究的重要不同。要研究語言學的語義學,非得了解哲學家和邏輯學家等的見解不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