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CFC制度是30年來衝擊台商最大的新稅制,其強大威力將在3年後展現。
2.CFC制度表面上改變了CFC獲利的課稅時間點,深層的意義則是穿透了CFC,而要穿透CFC則必先透明CFC,透明其股東、透明其資產。
3.個人申報CFC時,依法要報送經會計師簽證的財務報表。這個報送財務報表的規定才是更具深遠意義的影響,因為,一旦報送了財務報表,個人CFC名下的資產從此透明,過去長年累積的境外資產將完全透明,而且還要每年更新。這個透明度竟遠勝於個人境內資產的透明度,厲害吧,CFC制度。
4.2010年起,個人海外所得必須繳納基本稅額,築起了第一道資金滙回的路障;2023年個人CFC制度再度築起另一道更高更險峻的路障。而今而後,台商境外資金的滙回更難了。
5.個人CFC制度施行後,台商境外資金將難再回台,除非依法完稅或進行完善規劃。個人CFC資金滙回的規劃可以總結如下:(1)個人CFC資金需要滙回者,應該申報CFC,同時備齊證明文件;(2)不申報CFC還能滙回資金者,僅剩清算分配後逾核課期間一途了。
6.台灣OBU資金外流恐難避免,除非台港、台新依CRS執行AEOI,但這項工作短期內不會發生,主因在於兩岸關係短期內無法改善。唯有兩岸關係改善後,台港才可能AEOI,也唯有台港AEOI後,台新才可能AEOI。
史芳銘(1960)
1922年起開始從事台商大陸投資的顧問服務,服務台商使用境外公司逾30年,對台商使用境外公司所碰到的稅務、金融問題有極為深刻的體驗,本書係對台商面對CFC新稅制的衝擊所作的經驗分享與建議。
現職
漢邦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主持會計師
漢邦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
漢邦財富傳承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
昆山漢邦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
學歷
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在職專班碩士(2020)
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碩士(1992)
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工業管理學士(1985)
著作
境外公司反避稅(2021)、基礎邏輯學(2020)、中國外商會計實務(1995)、中國租稅大全(1993)等20餘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