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證券市場根本大法-證券法,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施行。除總則及附則外,分別對證券的發行、交易、上市持續信息公開、禁止的交易行為、收購、證券交易所、證券公司、證券登記結算機構、證券交易服務機構、證券業協會、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相關的法律責任,均有詳盡的規範。隨著證券交易市場的開張,使得大陸的證券市場朝向法制化的道路。國內證券業者與證券從人員,對大陸證券市場的關注,對經貿互動與資本流通皆有密切的聯繫,為使兩岸在相同法律領域中的相關法律,雙方相互理解其需求,本書參酌我國最新修正之證券交易法,經由兩岸證券法制的對照理解,比較其異同,供學術界與實務界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