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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權不是舶來品 : 跨文化哲學的人權探究 = Human rights and culture: an intercultural philosophical study on human right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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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人權不是舶來品:跨文化哲學的人權探究 》 一般認為「人權是西方文化的產物」,是否真是如此? 非西方國家就一定會有落實人權的障礙和困境? 究竟是「文化優勢」還是「組織化、制度化」才是人權根源解釋的關鍵? 任何過去的文化傳統,都沒有我們目前所說的世界人權概念,是一個不爭的事實。但又假設「人權是西方文化的產物」,卻沒有提出任何清晰或具體的事證作為證明。既然人權與自由的關係如此密切,那麼為何很多亞、非區域爭取自由的思想及實踐的經驗,並沒有整合到當代人權的理解和詮釋之中? 相反地,「亞洲價值」的倡議者最常以文化差異及主權為由,回應聯合國及人權團體的批判。人權的文化淵源解釋,成為政治保守主義及集權統治轉移焦點的手段。為理解以上所說的轉化過程,也為了釐清思考人權文化淵源解釋之意義,重新檢討「亞洲價值」的辯論有其必要性。 本書最終目標在於證明人權並非舶來品,最後並以華人文化傳統的人權淵源解釋為例,試探多元文化的人權淵源解釋,也就是多元的、非線性的文化淵源解釋之可能性。 一般會有「人權是西方文化產物」的信念,通常和歐洲西方國家落實〈世界人權宣言〉的主導地位有關,認為歐洲落實人權有其文化上的優勢。亞洲、非洲則因為沒有這樣的文化優勢,才會有落實人權方面的障礙和困境。這樣的想法是否符合歐洲西方國家落實保障人權的事實?本書以歐洲理事會落實歐洲區域人權保障為例,說明以上所說的「文化優勢」,其實並非一般以為人權發源地之自然效應,而是兩次世界大戰亟待重建的現實、民間及非政府組織的奔走,以及歐洲各國政府自我約束,遵守民主、法治程序的結果。 一方面藉由顯示〈世界人權宣言〉與〈歐洲人權公約〉,在人權保障內容與範圍的差異,反駁「人權是西方文化產物」的說法。另一方面觀察歐洲各國如何運用人權文化淵源解釋,促成區域國際人權的監督機制,顯示組織化及制度化文化價值才是人權根源解釋的真正目標。

作者介紹 陳瑤華 東吳大學哲學系教授,德國國家人權機構訪問學人。 學歷:東海大學哲學碩士,德國波昂大學哲學博士。 專長:為康德哲學、人權哲學及轉型正義理論。 經歷:東吳大學人權學程主任(2003-2006)、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(2004-2008)、台灣女性學學會理事長(2012-2014)、台灣促進和平文教基金會董事長(2013-2015)。 出版請參考:Prof. Jau-hwa Chen jauhwachen.blogspot.tw/p/publications.html 編有:《台灣婦女處境白皮書:2014》(2014),《台灣人權讀本》(201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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